2005年4月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平安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三个主动 护卫峰江平安
何斌

  “你们是正义的保护神,你们是人民的好公仆……”,4月5日一大早,一位来自四川的“新峰江人”罗某来到台州市路桥公安分局峰江派出所,把一封感谢信交给公正执法的民警。
  原来,在此之前某晚,罗某因工作上的一点误会,遭到同单位几位本地青年的殴打。接警后,峰江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,但几位本地青年四处托人找关系,民警顶住各方压力连夜调查,把打人事实调查得一清二楚,对参与者依法作出了严肃处理,为罗某讨回了公道。
  “常怀利民之心,常行利民之事”,这是峰江派出所所长李灵平常挂在嘴边的话。李灵平平时想得最多的是如何让来自五湖四海的4万多人员得到与本地人一样的平等生活。于是,他们不但从称谓上改称人员为“新峰江人”,而且还推出了“三个主动”服务举措。
  峰江派出所民警经常深入“新峰江人”生活工作的地方,与他们交流文化风俗习惯,积极引导他们与本地人和睦相处。同时,主动为“新峰江人”宣传科学文化知识、务工信息和市场经济信息等,引导“新峰江人”拓宽致富门路;主动结对服务有生活困难的“新峰江人”,着重解决他们工作、子女入学等方面存在的困难;民警们在抓好执法服务质量的同时,还深入到企业、村居、工地等一些“新峰江人”集中地,有的放矢宣传法律法规,教育广大“新峰江人”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,维护第二故乡的社会治安稳定。
  今年3月的一天,重庆籍“新峰江人”王某因把一只垃圾袋扔在黄某的屋墙脚下,被黄某打成轻微伤,花去几千元医药费。民警调解时,盛气凌人的黄某认为这是乱扔垃圾应得的教训,不肯赔偿。后经民警多次反复耐心地做思想工作,黄某才认识到错误,赔偿了医药费,还向王某道了歉。